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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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英語:Nationwide Key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Unit),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不可移動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護級別——即中國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根據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中國國務院所屬的文物行政部門(國家文物局)在省級、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中,選擇具有重大歷史、藝術、科學價值者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者直接確定,并報國務院核定公布。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記錄檔案,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門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不得拆除,需要遷移的,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準。

至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公布了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61年3月4日公布,共180處。

  • 1964年10月26日撤銷1項(太平天國忠王府)。
  • 1981年10月16日恢復1項(太平天國忠王府)。

第二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2年2月23日公布,共62項。

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8年1月13日公布,共258項。

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6年11月20日公布,共250項。

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6月25日公布,共518項,并將第一批所公布的2項合并為1項(原先沒有的項目:趙家村漢闕、王家坪漢闕、蒲家灣漢闕,與第一批公布的兩項:馮煥闕和沈府君闕合并,最終叫做:渠縣漢闕)。

  • 第五批增補a:2002年11月22日公布,共1項。
  • 第五批增補b:2003年3月2日公布,共1項。
  • 第五批增補c:2003年4月3日公布,共1項。

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6年5月25日公布,共1080項。

  • 第六批增補a:2009年8月20日公布,共1項。

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3月5日公布,共計1943處,另有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并的項目共計47處。

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9年10月7日,共計762處,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并的項目共計50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