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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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書漢語拼音:Shi Shu;英語:Historical records),指專門記載歷史的書籍,狹義上指記載歷史的古籍,依種類可分成正史、野史、別史、雜史等,依體例又可分為紀傳體(以人物為主軸)、編年體(以時間為主軸)、紀事本末體(以事件為主軸)、別史體(以國為主軸)、雜史體(以遺文舊事為主軸)、政書體(又稱會要體,以典制為主軸)、史評體(以史事評論為主軸)、綱目體(以年表為主軸)、譜牒體(以宗譜為主軸)等等,依時間又可分通史與斷代史、國別史。中國最著名的史書莫過于司馬遷的《史記》與司馬光的《資治通鑒》,人稱“史學兩司馬”。

  西周末年各諸侯國已有歷史記載,如晉國之《乘》、鄭國之《志》、楚國之《梼杌》、魯國之《春秋》等,《墨子》裏面說墨翟曾見過“百國春秋”。早期的史書都是以編年史的形式存在,晉朝太康年間汲冢出土的《竹書紀年》也是編年體。東漢末年,荀悅撰成《漢紀》,開創了編年體的斷代史。北宋司馬光撰《資治通鑒》,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至五代周世宗顯德六年(959年),編年體的優點是方便考查歷史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了解歷史事件之間的聯系,還避免敘事重復,《資治通鑒》的成功開創了撰寫編年史的高潮。陳寅恪曾說:“中國史學莫盛于宋?!?。編年體盛行起來,從而産生了綱目體與紀事本末體,梁啟超以為:“蓋紀傳體以人為主,編年體以年為主,而紀事本末體以事為主。夫欲求史跡之原因結果以為鑒往知來之用,非以事為主不可?!?

  范曄撰著《后漢書》時曾對紀傳體和編年體進行過比較。他說:“《春秋》者,文既總略,好失事形,今人擬作,所以為短;紀傳體,史班之所變也,網羅一代,事義周悉,適之后學,此焉為優,故繼而作之?!?a href="/index.php?title=%E5%BC%A0%E8%BE%85&action=edit&redlink=1" class="new" title="張輔(頁面不存在)">張輔根據《史記》、《漢書》字數多寡來評價作者,“遷之著述,辭約而事舉”,所以認為《史記》優于《漢書》。干寶《晉紀》,“其書簡略,直而能婉,咸稱良史?!?

  袁宏談及寫作動機說:“予嘗讀后漢書,煩穢雜亂,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為《后漢紀》?!?a href="/index.php?title=%E8%A2%81%E5%B1%B1%E6%9D%BE&action=edit&redlink=1" class="new" title="袁山松(頁面不存在)">袁山松撰寫《后漢書》,他總結說:“書之為難也有五:煩而不整,一難也;俗而不典,二難也;書不實錄,三難也;賞罰不中,四難也;文不勝質,五難也?!?

  杜佑推出《通典》后,史書增加了典制體,又衍生了會要體。

  章太炎在《中國通史略例》主張以《表》、《典》、《記》、《考紀》、《別錄》等五種體例來撰寫歷史;梁啟超在《中國史敘論》主張以《年表》、《載記》、《志略》、《傳志》四種體例撰寫歷史。

  梁啟超在《新史學》將史籍劃分為十種二十三類,即正史(官書、別史)、編年、紀事本末(通體、別體)、政書(通體、別體、小紀)、雜史(綜記、瑣記、詔令奏議)、傳記(通體、別體二)、地志(通體、別體)、學史、史學(理論、事論、雜論)、附庸(考據、注釋)等。

分類

  劉知幾將史學文獻典籍分為六類,“古往今來,質文遞變,諸史之作,不恒厥體。榷而為論,其流有六:一曰《尚書》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傳》家,四曰《國語》家,五曰《史記》家,六曰《漢書》家?!?

  阮孝緒《七錄》分史部為十二類,即《國史》,《注歷》,《舊事》,《職官》,《儀典》,《法制》,《偽史》,《雜傳》,《鬼神》,《土地》,《譜狀》,《簿錄》?!端逯尽贩质窌鵀槭?,即《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雜傳》,《儀注》,《地理》,《譜系》,《簿錄》,《刑法》。

  清朝《四庫全書總目》分十五類,即《正史》,《編年》,《紀事本末》,《別史》,《雜史》,《詔令奏議》,《傳記》,《史鈔》,《載記》,《時令》,《地理》,《職官》,《政書》,《目錄》,《史評》。

一般種類

  正史:以紀傳體、編年體的體例,記載帝王政績、王朝歷史,人物傳紀和經濟、軍事、文化、地理等諸方面情況的史書叫正史。如,通常所說的二十四史。除少數是個人著述(如司馬遷的《史記》、范曄的《后漢書》、陳壽的《三國志》、歐陽修的《新五代史》)外,大部分正史是由官修的。

  別史:主要指編年體、紀傳體之外,雜記歷代或一代史實的史書,如《東觀漢紀》、《東都事略》、《大金國志》以及《通志》等史書都屬于別史。由此可見,別史實際上是正史類史籍的重要補充部分,猶正史之別支,所以《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別史類敘》中才有“猶大宗之有別支”的說法。由著名學者創作的,有時與雜史難以區分。如《漢晉春秋》。

  雜史:只記載一事之始末,一時之見聞或一家之私記,是帶有掌故性的史書。它不同于紀、傳、表、志等體例齊全的正史,也不同于關系一朝執政的別史。它不受體例限制,博錄所聞,雖雜荒疏淺,卻可彌補官修史書的疏漏與不足,包括家史,外史,小史,稗史,野史,逸史等類別。

  野史:有別于官撰正史的民間編寫的史書。

  稗史:通常指記載閭巷風俗,民間瑣事及舊聞之類的史籍,如清代人潘永因的《宋稗類鈔》,近代人徐珂的《清稗類鈔》。有時也用來泛指“野史”。

按體例分類

  紀傳體:紀傳體史書創始于西漢司馬遷的《史記》,它以人物傳記為中心,用“本紀”敘述帝王;用“世家”記敘王侯封國和特殊人物;用“表”統系年代、世系及人物;用“書”或“志”記載典章制度;用“列傳”記人物、民族及外國。歷代修正史都以此為典范。又如《漢書》。有個別的正史沒有書或者志,比如《三國志》

  編年體:編年體史書按年、月、日順序編寫,以年月為經,以事實為緯,比較容易反映出同一時期各個歷史事件的聯系。以編年體記錄歷史的方式最早起源于中國。如《左傳》、《資治通鑒》等都屬于這一類?!洞呵铩肥俏覈F存最早的一部編年體史書。

  紀事本末體:創始于南宋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這種體裁的特點是以歷史事件為綱,重要史事分別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日順序編寫?,F有九部紀事本末體的古籍。

  國別體:國別體史書創始于《國語》。國別體史書是一部分國記事的歷史散文。分載多國歷史。如《戰國策》都屬于這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