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建筑(英語:architecture;building),是容納人類活動的構造物,或對這些構造物進行規劃、設計、施工的過程?!敖ㄖ背丝芍妇唧w的構造物外,也著重在指創造建造物的行為(過程、技術)等。通常在表示具體建造物時,稱之為“建筑物”,但在漢語中兩者常被混同使用。建筑經常被人們認為是一種文化的符號,也被當成是一種藝術作品。歷史上許多重要的文明都有其獨特的代表性建筑成就。
“建筑”一詞可以是:
- 一種廣泛用來指稱建筑物或其他具體構造物的名詞。
- 建筑物或其他具體構造物的設計風格與建造方式。
- 建筑師的工作內容,也就是指在設計與建造建筑物方面提供專業的服務過程。
- 建筑師的設計活動,涵蓋的范圍可大也可?。ɡ鐝?a href="/index.php?title=%E5%9F%8E%E5%B8%82%E8%AE%BE%E8%AE%A1&action=edit&redlink=1" class="new" title="城市設計(頁面不存在)">城市設計、景觀設計到建造細節與家俱)。
建筑除了包含規劃、設計并建造出能反應功能的型式、空間和環境,也需要將技術、社會、自然環境和美學納入考量。這樣的過程需要的是對創意的掌控,以及讓材料、科技、光線和陰影能彼此共同合作。此外,建筑也是一個將建筑物和構造物實現的過程,因此需要考量許多實際的層面,包括工程進度、預算估計和施工管理。
目錄
概述
建筑指建筑學或建筑藝術、建筑物或房子、建筑構造或施工。一般情況下“建筑”僅指建筑物(廣義上包括各類土木工程)。中國古代稱為“營建”、“營造”。建筑物是人們為了滿足社會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質技術手段,并運用一定的科學規律、風水理念和美學法則創造的人工環境。有時建筑物也可能會被擴展到包涵“非建筑構筑物”,諸如橋梁、電塔、隧道等?!敖ㄖ币辉~源于19世紀末的日語,20世紀初傳入中國,后逐漸融入漢語?!敖ㄖ?
建筑的本義,是人們用泥土、磚、瓦、石材、木材(近代用鋼筋砼、型材)等建筑材料構成的一種供人居住和使用的空間,如住宅、橋梁、廠房、體育館、窯洞、水塔、寺廟等等。建筑構成三要素是:建筑功能、建筑技術和建筑藝術形象。廣義上,景觀、園林也是建筑的一部分。更廣義地講,動物有意識建造的巢穴也可算作建筑。古羅馬建筑家維特魯威的經典名作《建筑十書》提出了建筑的三個標準:堅固、實用、美觀,一直影響著后世建筑學的發展。
建筑,也指建筑學(Architecture),是研究建筑及其環境的學科。建筑學所涉及的建筑藝術和建筑技術、以及作為實用藝術的建筑藝術所包括的美學的一面和實用的一面,它們雖有明確的不同但又密切聯系,并且其分量隨具體情況和建筑物的不同而大不相同。有許多人把在設計院里工作的人員都會歸類到一個專業,其實是不一樣的。本科專業的土木工程、建筑環境專業與建筑學屬于不同的范疇。建筑學的學生畢業后,從事的行業屬于“建筑師”;土木工程的學生畢業后,從事的是“結構工程師”;建筑環境,是暖通和設備方面的工程師。分別是隸屬建筑設計、結構設計、水暖電設計。
建筑理論
歷史上的論述
現存最早以建筑為主題的文字作品是《建筑十書》,由羅馬時代的建筑家維特魯威在公元一世紀早期所著。根據維特魯威,一個好的建筑物應該具備“強(firmitas)、用(utilitas)、美(venustas)”三項要素,這三項要素的定義大致上是指:
- 強(堅固) - 建筑必須能堅固的矗立,并保持良好的狀態
- 用(實用) - 建筑必須對使用者提供實用的功能
- 美(美觀) - 建筑必須能讓人們感到愉悅并提升他們的精神
維特魯威認為建筑師必須要用盡全力來實現這三項要素。阿爾伯蒂在他所著的《論建筑(De Re Aedificatoria)》一書中重新詮釋了維特魯威的觀點。他認為美觀基本上與比例息息相關,而裝飾性的物件也在美觀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對阿爾伯蒂來說,完美的比例也就是理想中人類身體的比例,也就是黃金比例。因此,美最重要的要素是物體與身俱來的,并非之后以人工方式創造的;且美的根據是一種普世的、可見的真理。直到16世紀瓦薩里的著作出現之前,在藝術領域中并不存在“風格”的概念。到了18世紀,瓦薩里的著作被翻譯成了意大利文、法文、西班牙文與英文。
在19世紀初期,在普金的著作《對比》(Contrasts,1836年)中,他將現代的、工業化的世界與理想化的新中世紀世界印象做出了對比。而普金相信哥特式建筑是唯一的“建筑中的真正基督”。
十九世紀英國的藝術評論家約翰·拉斯金曾著有《建筑的七明燈(Seven Lamps of Architecture)》一書,對于建筑中的美學格外的重視,他認為蓋好的房子不一定算是真正的建筑,只有經過一些布置后才能算是建筑。對拉斯金而言,構造比例及機能都良好的房子至少需要粗面光邊石工之類的裝飾。
有關理想的建筑及構造物的差異,著名的二十世紀建筑師勒·柯布西耶曾寫到:“當你用石頭、木頭和水泥為材料蓋了房子及宮殿,那是構造物(Building); 但若其中的一些巧思觸動我,讓我覺得很好,很高興,說了:‘真漂亮?!?,這就是建筑(Architecture)了?!?
和勒·柯布西耶同時代的路德維?!っ芩埂し驳铝_認為:“當你小心的將兩塊磚搭在一起,建筑就開始了?!?
現代的建筑概念
著名的十九世紀摩天大樓建筑師提倡一個建筑設計的概念:“功能決定形式(Form follows function)?!?
這種功能比結構及美感還要重要的觀點受到很多人的歡迎,但也有一些質疑,此觀點使得“功能”這個概念取代了維特魯威提出的“用”,功能包括了所有有關建筑物用途、認知及愉悅性的準則,不只是實用,而且也有美學、心理學及文化上的意涵。
在許多哲學中,影響現代建筑師及建筑設計的有理性主義、經驗主義、結構主義、后結構主義及現象學。
二十世紀末期又出現一個影響建筑機能及結構的概念,就是可持續性,永續建筑(sustainable architecture)是因應當代的訴求,建筑物應該考慮對環境的友善,包括其原料生產的方式,對周遭自然環境及其他建筑的影響,在空調、水、照明及廢棄物處理上對能源的需求等。
歷史
起源及鄉土建筑
建筑最早是在需求(掩蔽處、安全、宗教活動等)和工具(可用的建筑材料及參與者的建筑工藝)之間的變化中出現的。當人類的文明發展,開始用口語傳播及實作來傳遞知識,建筑就成為一項工藝。
一般都假設建筑的成功是由一連串的試誤中產生的,在過程中錯誤漸漸減少,其結果也越來越讓人滿意。當時作的可歸類為鄉土建筑(vernacular architecture),也就是依各地的需要,選擇建筑材料而制成的建筑,反映各地的特色。世界各地都還在興建鄉土建筑,這也是大部份的人每天會接觸到的建筑。早期人類大部份都居住在鄉村,因為生產的增加,經濟的擴充也帶來了都市化,因此出現了都市,有些地方的都市成長的非???,像是安那托利亞的加泰土丘,以及現在巴基斯坦境內,印度河流域文化的摩亨佐-達羅。
古代建筑
在像是埃及及兩河流域的古代文明中,建筑及都市反映了和神圣的超自然力量之間不變的連結,而許多古代文明的紀念建筑象征著統治者的政治權力,統治階級或是象征國家本身。
古典時代(像古希臘及古羅馬)的建筑及都市化是由市民的理想而衍生出來的,不是出自宗教或是帝國的理想,也開始出現新型態的建筑及風格,例如柱式。
從古代就開始有有關建筑的文字紀錄,包括了通用的建議,特別情形下的作法及經典。像羅馬軍事工程師維特魯威的著作中就有一些經典的例子,有些最重要的建筑經典也是宗教經典的一部份。
亞洲建筑
亞洲早期有關建筑的著作有中國在公元前5-7世紀的考工記,古印度的Shilpa Shastras及古斯里蘭卡的Manjusri Vasthu Vidya Sastra。
亞洲各地的建筑發展和歐洲有明顯的不同:佛教、印度教及錫克教的建筑各有其特色,而佛教流傳到亞洲各地,各地的佛寺也有其區域性特色。亞洲許多國家的建筑會特別設計來突顯示其自然景觀。
伊斯蘭建筑
伊斯蘭建筑自公元七世紀開始,結合了古中東及拜占庭帝國的建筑型式,但也因為社會及宗教上的需要有一些調整。在中東、北非、西班牙及印度次大陸都可以找到這類的建筑,并在中古世紀影響歐洲的建筑。
中古時期建筑
在歐洲的中古時代,工匠組成同業公會,組織其交易行為,也有留下書面的合約,尤其是和教會建筑有關的工匠。
當時最重要的建筑是修道院及天主教堂,自公元后900年起,歐洲神父及商人的往來也產生建筑知識的傳播,因此形成整個歐洲都有的羅曼式建筑及哥德式建筑。
文藝復興時的建筑
歐洲的文藝復興約在公元1400年以后,開始崇尚希臘羅馬時期的古典建筑,而且發展文藝復興人文主義,相較于中古時期,文藝復興時較重視個人在社會中的角色。當時著名的建筑師有布魯內萊斯基、阿爾伯蒂、米開朗基羅及帕拉弟奧,當時對于藝術家、建筑師及工程師還沒有清楚分界。
古典建筑的興起伴隨的是科學及技術的發展,也影響了建筑的比例及結構。此時還有可以讓藝術家來設計一座橋,且參與完整的結構設計計算。
建筑規定相關名詞
- 建筑外殼(building envelopes),意指在區域劃分土地上之三度空間,其內部能夠興建建筑物;建筑外殼的運用須參照區域劃分法規,特別是與土地使用及采光通風相關的規范。
- 建筑線(building lines),意指土地標繪圖上的線條;法律禁止在線條所圍住的范圍外興建建筑物。
- 臨街面(frontage),又稱臨岸線,意指土地界線的長度,或是建筑物與街道或其他公共道路臨接面的長度。亦可指建筑物與水域(如河、湖或海)之間所形成的界限長度。
- 高度限制(height restrictions),意指對于建筑物從底部到最高處的垂直距離所施加的限制;這些限制通常是由政府規定。
- 境界線(property lines),意指房地產之間的分界限。
- 外墻縮進(setback),意指由人行道路緣或其他法律所制定之界限往內算起的一段距離;在這段距離內不得興建任何建筑物。
建筑的對象大到包括區域規劃、城市規劃、景觀設計等等綜合的環境設計構筑、社區形成前的相關營造過程,小到室內的家具、小物件等的制作。而其通常的對象為一定場地內的單位。
在建筑學和土木工程的范疇里,“建筑”是指興建建筑物或發展基建的過程。一般來說,每個建筑項目都會由專案經理和建筑師負責統籌,由各級的承建商、分判商(Sub-contractor)、工程顧問、builder、工料測量師、結構工程師,建筑測量師等專業人員(專業人士)負責監督。
要成功地完成每個建筑項目,有效的計劃是必需的,無論設計以致完成整個建筑項目都需要充分考慮到整個建筑項目可能會帶來的環境沖擊、建立建筑日程安排表、財政上的安排、建筑安全、建筑材料的運輸和運用、工程上的延誤、準備投標文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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