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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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書影

  《舊五代史》漢語拼音jiù wǔ dài shǐ;英語:Old history of the five dynasties),二十四史之一,記載五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北宋薛居正等撰。原名《梁唐晉漢周書》,概稱《五代史》。原本已佚,今本系乾隆修《四庫全書》時,館臣邵晉涵等自《永樂大典》中輯出,是二十四史中唯一輯本。共150卷,含本紀61卷,列傳77卷,志12卷,以五代斷代為書。有《梁書》24卷,《唐書》50卷,《晉書》24卷,《漢書》11卷,《周書》22卷,志12卷。少數民族如契丹、吐蕃、回鶻、黨項等則寫入《世襲列傳》、《僭偽列傳》、《外國列傳》。書中敘述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后周共54年的歷史。因系五代各自為書,故原名《梁唐晉漢周書》。

  《舊五代史》取材于各朝實錄及范質《五代通錄》等書,文獻完備;且修史時五代結束未久,編撰人對當時情況多能了解,故史料較豐富。自《新五代史》問世,《舊五代史》漸湮失,至初只有內府才有傳本,《永樂大典》和《大事記續編》曾大量地引用該書。清初已不見其本。

  乾隆四十年(1775年),《舊五代史》定為正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列入正史的史書?!端膸烊珪偰刻嵋吩u論說:“其時秉筆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見聞較近,紀、傳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價值超過《新五代史》。趙翼廿二史札記》對《舊五代史》列舉出“薛史書法回護處”和“薛史失檢處”二大章,說明薛史的不實,如諱言后唐的權臣張全義的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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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舊五代史》,原名《梁唐晉漢周書》,概稱《五代史》。后人為區別于歐陽修的《新五代史》,便習稱《舊五代史》。后歐陽修五代史記出,稱為新五代史,薛史則稱為舊五代史。原書已佚,現行本是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時的輯本。

  宋太祖開寶六年(973年)四月詔修《五代史》,由薛居正監修,盧多遜、張瞻、劉兼、李穆、李九齡等七人同修,以范質《五代通錄》作底本,并參考五代(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后周)時期各朝實錄,至翌年閏十月甲子日成書,前后只用了一年。書中有本紀、列傳、志三部分。十國中對五代稱臣奉朔各國,如荊南(南平)、楚、吳越等,入《世襲傳》,余入《僭偽傳》,契丹、吐蕃等入《外國傳》。人物傳各歸本朝,不再分類,故無類傳名目。有天文、歷、五行、禮、樂、食貨、刑法、選舉、職官、郡縣等十志。

  在中國歷史上,唐朝和宋朝之間曾有過封建社會中最后一次的大規模分裂割據時期。從公元907年朱溫代唐稱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的五十三年間,中原地區相繼出現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過吳、南唐、吳越、楚、閩、南漢、前蜀、后蜀、南平、北漢等十個小國,周邊地區還有契丹、吐蕃、渤海、黨項、南詔、于闐、東丹等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習慣上稱之為“五代十國”?!杜f五代史》記載的就是這段歷史。

  《舊五代史》按五代斷代為書,梁書、唐書、晉書、漢書、周書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書》是斷代史,《志》則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雜傳》則記述包括十國在內的各割據政權的情況。這種編寫體例使全書以中原王朝的興亡為主線,以十國的興亡和周邊民族的起伏為副線,敘述條理清晰,較好地展現了這段歷史的面貌。對于南方和北漢十國以及周圍少數民族政權如契丹、吐蕃等,則以《世襲列傳》、《僭偽列傳》、《外國列傳》來概括。因此這部書雖名為五代史,實為當時整個五代十國時期各民族的一部斷代史。

  《舊五代史》也有不少缺點。其中最主要的是因為成書太快,因而來不及對史料加以慎重的鑒別,有的照抄五代時期的實錄,以至把當時人明顯為了某種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實和溢美人物的不實之辭錄入書中。如對后唐的權臣張全義,傳中就大肆贊美他的治洛(陽)的功勛,而諱言其大量丑行。而這些丑聞在后來宋人王禹偁寫的《五代史闕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這樣,趙翼的《廿二史札記》對《舊五代史》指責很多,專門寫了“薛史書法回護處”和“薛史失檢處”兩個專題,舉了好些例證說明薛史的不實。但是從史料角度說,“薛史”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資料,這畢竟是它的功勞。尤其經過長期南北分裂混亂,許多五代時期的“實錄”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這部近乎“實錄”壓縮本的史書,價值就更高了。

  北宋仁宗皇祐年間(1049-1054年),出自文史大家歐陽修之手的《新五代史》撰成。此后,薛居正的《舊五代史》就開始不那么流行了。到了金代,金章宗又斷然下令學官服讀“歐史”,“薛史”更被冷落,后來就逐漸散失。明朝初年只有內府才有傳本,到清朝時這本書就完全散失了。今本系清乾隆修《四庫全書》時,館臣邵晉涵等自《永樂大典》中輯出,用《冊府元龜》、《太平御覽》、《通鑒考異》、《五代會要》、《契丹志》等書補充,并參考新、舊《唐書》、《東都事略》、《續資治通鑒長編》、《五代春秋》、《九國志》、《十國春秋》及宋人說部、文集、五代碑碣等數十種典籍,作為考異附注,大體按原書篇目編排而成,實為《舊五代史》輯本。雖非原書,但仍保留大量史料,與歐史可互相補充。輯本中凡觸犯清朝避忌,及遇胡、虜、夷、狄等字時,多有竄改。近人陳垣著《舊五代史輯本發覆》,敘述甚詳。原印行的輯本共有三種:

 ?、偾∷氖拍?1784)武英殿刊本;

 ?、?921年豐城熊氏影印南昌彭氏藏本,即《四庫全書》初寫本;

 ?、?925年吳興劉氏嘉業堂刻甬東盧氏抄藏四庫原輯本,百衲本即用該本影印。

  今輯本舊五代史作為四庫全書之一,于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編成繕寫進呈,標明原文輯錄出處,補充和考證史實的注文附在有關正文之下,部分文字考訂則另附黃色粘籤。1921年南昌熊氏曾影印出版(簡稱“影庫本”)。后來又有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繕寫的文津閣四庫全書本和武英殿刊本(簡稱“殿本”),補充史實的注文仍附于正文之下,文字、史實考訂則作為“考證”附于卷末,文字頗有改動,內容也有不少增刪,并刪去了輯文的出處?,F存的舊五代史一般刊本及石印本都是根據殿本翻印的。此外,還有乾隆時期孔葒谷的校抄本(簡稱“孔本”,現僅看到近人章鈺過錄本)、彭元瑞校抄本(簡稱“彭本”)及抱經樓盧氏抄本(簡稱“盧本”),它們都以保存輯文出處為貴,內容大致和影庫本相同。其中孔本是根據較早的輯錄稿本抄寫的,未改的清朝忌諱字較多,并保存了后來編定本刪去的數十條注文。至于1925年的嘉業堂刊本(簡稱“劉本”),則以盧本為底本,再根據殿本作了大量校補,體例比較蕪雜。商務印書館百衲本二十四史中的舊五代史,就是根據劉本影印的。這幾本都保存了文獻出處,諱改部分也未改盡,行世后引起許多學者的關注。

修書過程

  宋太祖開寶六年(973年)四月詔修《五代史》,由薛居正監修,盧多遜、張瞻、劉兼、李穆、李九齡等七人同修,以范質《五代通錄》作底本,并參考五代(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后周)時期各朝實錄,至翌年閏十月甲子日成書,前后只用了一年。后因歐陽脩《新五代史》,冠以“舊”史。記載后梁開平元年(907年)至周世宗顯德七年(960年)北宋滅后周。共150卷,含本紀61卷,列傳77卷,志12卷,以五代斷代為書。有《梁書》24卷,《唐書》50卷,《晉書》24卷,《漢書》11卷,《周書》22卷,志12卷。少數民族如契丹、吐蕃、回鶻、黨項等則寫入《世襲列傳》、《僭偽列傳》、《外國列傳》。

  自《新五代史》問世,《舊五代史》漸湮失,泰和七年(1207年)金章宗詔書《舊五代史》在官學中不列為正史,“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歐陽脩所撰”,至明初只有內府才有傳本,《永樂大典》和《大事記續編》曾大量地引用該書。清初已不見其本,一說黃宗羲藏有此書,吳任臣撰《十國春秋》曾有意借閱,但似乎沒借到,后毀于大火。民國三十年代張元濟輯印百衲本《二十四史》,曾兩度征集此書原本,“愿出重價,搜訪原書”,亦傳聞丁少蘭、彭谷孫有原本,但始終無著落。

  歐陽脩的《新五代史》存在不少問題,就整體而論,《新五代史》的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低,因歐陽脩在刪繁就簡時,將不少具體資料也一并削去。至清朝邵晉涵等人從《永樂大典》重輯,文字有脫勾者,還據《冊府元龜》、《資治通鑒考異》、《資治通鑒注》、《太平御覽》、《容齋隨筆》等書補錄逸文,大致恢復原貌,堪稱中國輯佚的最高水平,但已非舊貌,懾于清廷的政治氣氛,輯本中遇有胡、虜、夷、狄等字時多有竄改,如改“虜主”為“契丹主”、“獯戎犯闕”改“契丹入汴”、“北戎盜據中夏”改“契丹據有中夏”。

  現存古籍中,援引有《舊五代史》史料者有《冊府元龜》、《太平御覽》、《新五代史注》、《資治通鑒考異》、《資治通鑒注》、《容齋隨筆》、《廣卓異記》、《通歷》、《類要》、《方輿勝覽》、《錦繡萬花谷》、《職官分紀》、《折獄龜鑒》、《古今姓氏書辯證》、《玉?!?、《能改齋漫錄》、《大事記續編》、《天中記》、《十國春秋》等三十多種書,沈括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保存《舊五代史》文獻的兩大功臣,還是要算《永樂大典》和《冊府元龜》,但輯本仍漏收安彥威、馬希范、王弘贄、安從進、李從昶等傳?!秲愿敗反嫖宕墨I超過萬條,但只收錄三百條,缺漏仍多。例如《晉高祖紀》天福六年七月載“辛酉,以前鄧州節度使焦方為貝州節度使”,焦方可能是馬萬之誤。

  乾隆四十年(1775年),《舊五代史》定為正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列入正史之書?!端膸烊珪偰刻嵋吩u論說:“其時秉筆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見聞較近,紀、傳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價值超過《新五代史》。趙翼《廿二史札記》對《舊五代史》列舉出“薛史書法回護處”和“薛史失檢處”二大章,說明薛史的不實,如諱言后唐的權臣張全義的丑行。陳垣著《舊五代史輯本發覆》,對比輯本凡一百九十四條,敘述甚詳,中華書局校點本也改正了一千多處。目前最新輯本為《舊五代史新輯會證》。

價值

  五代十國時期無疑是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時期之一,戰亂頻仍,民不聊生,以致宋人修史時,還常常發出“亂斯極矣”的浩嘆。同時,也應該看到,中國從漢、魏以來持續存在的超穩定的士族政治為中心的社會結構,也在近百年的戰亂中被完全顛覆,腥風血雨的動亂對原有社會秩序作了徹底的清除,提供了宋人重建新的社會框架和文化理念的可能。

  記錄五代歷史的正史有兩部。宋初由薛居正主持官修的史書,原名《五代史》,共一百五十卷,五代各自成編。二是歐陽修私修的《五代史記》,共七十四卷,打通五代。后者流通后,為加以區分,稱前書為《舊五代史》,簡稱《薛史》,后者稱為《新五代史》,簡稱《歐史》。

  《舊五代史》編成于北宋太祖開寶七年(974),歷時僅一年半就編成了。參與修史的一批史官水平并不高,何以能如此迅捷完成呢(《新五代史》篇幅只有《舊五代史》的一半,歐陽修從三十歲以前寫到六十六歲去世才完成)? 關鍵是充分利用五代實錄以改寫成書。五代雖稱亂世,但武夫稱帝,日常運作的文官體制則相對穩定,史書編纂也始終沒有中輟。幾位史官如張昭、尹拙、賈緯等,雖識見、文筆或稍弱,但矢志修史,勤勉不輟,完成了五代實錄的編修。所謂五代實錄,不是一部書,而是十七部史書的總稱,總數達三百六十卷,其中除兩種功臣傳外,都是編年體史書,詳盡記載了梁末帝一朝以外的五代史事?!杜f五代史》編寫的主要工作,就是把編年體的史書改寫成紀傳體的史書??梢哉f,《舊五代史》本身的創造很有限,最大的價值是比較忠實地保留了大量五代實錄的遺文。

  以傳統史學的立場來看,《新五代史》不失為去取嚴謹的史書,適合傳統文人研讀史事的需要,特別能彰顯宋人的道德理想和文化追求。但現代史學不限于對歷史人物作出評判,更重要的是要探討歷史發展的具體進程和社會各層面的制度變化,力圖探索當時的原生態面貌,就此而言,講究文章和褒貶的《新五代史》,就遠不及《舊五代史》顯得重要了。

  《舊五代史》的失傳,后人都認為是金章宗下詔廢舊史的緣故。這種說法不能說全無道理,但并不準確。金代從大定以后,學校所用五代史一直并用新舊二史本,金章宗詔書僅在官學中不列為正史,并未禁絕,何況金帝的詔令并不能制約敵對的南宋王朝。事實上,在金人以前,南宋已經專用歐書。南宋后期理學逐漸主導思想界,講究《春秋》筆法且享有文章盛名的《新五代史》更為學者器重,更適合一般文人閱讀口味,《舊五代史》則漸被旁落。盡管如此,很長一段時期內并沒有失傳?,F知明初《永樂大典》和《大事記續編》曾大量地引用該書,明末福建連江人陳第《世善堂書目》曾著錄此書。清初黃宗羲也藏有此書,吳任臣編撰《十國春秋》有意借閱,借書的信還保留在《南雷文定》之末。但就《十國春秋》引書情況分析,似乎并沒有借到。全祖望《二老閣藏書記》云黃氏藏書毀于火,這部《舊五代史》當亦焚身火海。三十年代初張元濟輯印百衲本《二十四史》,曾兩度征集此書原本,稱“愿出重價,搜訪原書”,“或借印,或慨讓,全書固極歡迎,零卷散葉,亦所愿覯?!彼镁€索,重要的有兩條,一是據說歙縣人汪允宗(字德淵)藏有金承安四年南京路轉運司刊本,于民國四年“貨于一粵估”,二是汪兆鏞告此本后歸湖州人丁少蘭,藏于金陵舊寓,但其地先被軍隊占據,后為財部借用,其書終至下落不明。從張氏《校史隨筆》所引記錄來分析,其版本、書名均有可疑,引錄內容也沒有超過清輯本的范圍??梢哉J為,近代此書的存在始終只是一個傳聞,并沒有得到有力的證實。近年海內外公私藏書的整理和編目已經大端完成,至今沒有發現《舊五代史》原本的任何可靠線索,不僅沒有全書,連原書任何一卷或一頁的線索也沒有。

清輯本的學術成就和缺憾

  清乾隆間編修《四庫全書》,其中一項重要工作就是據《永樂大典》采輯逸書,所得凡516種,約占全部四庫書的七分之一?!杜f五代史》由著名學者邵晉涵輯錄,他除參與史館的日常工作,撰寫史部各書的提要外,用了兩年時間,輯出這部多達150卷的大書,工作效率非常高。梁啟超曾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提出鑒別輯逸書學術質量的四條標準,即逸文注明出處,所錄務求全備,逸文甄別真偽,還原原書編次,并在分析清代各家輯逸書后,認為以邵輯《舊五代史》為最優。這一評價,邵晉涵當之無愧。與收入《四庫全書》的多數輯逸書比較,邵輯《舊五代史》一是取資范圍較寬,除《永樂大典》外,還據《冊府元龜》等書補錄逸文;二是交待來源,最初奏進本(后由民國初年江西人熊羅宿影印)是逐條注明文獻來源的,只是在正式編入《四庫全書》并由武英殿聚珍本印行后,將出處都刪去了;三是對《舊五代史》所涉紛繁復雜的史事,援據唐末、五代、宋代的大量史乘、文集、筆記、碑碣,作細致的考訂;四是援據宋人關于此書編次的點滴記錄,分為"紀六十一、志十二、傳七十七"(《玉?!肪硭牧吨信d書目》),充分利用《永樂大典》保存的原書分卷編次痕跡,盡可能地恢復原書面貌?!端膸烊珪分械拇蠖鄶递嬕輹?,僅據《永樂大典》所存,采用新的體例,如詩文按體分編,姓書按韻目編錄之類,考訂也較粗疏。就此而言,邵輯本的水平確比其同僚所輯高出很多。

  輯本奏進不久,邵晉涵離開四庫館返鄉,再經過館臣的加工修訂,先抄入四庫七閣,后由武英殿聚珍本(殿本)印行,得以風傳天下,也正式取得正史的地位。殿本最后寫定,刪去了文獻出處,內容略有增補,但諱改最為嚴重。清末到民國初陸續為世所知的版本,有江西熊羅宿據最初奏進本的影印本(影庫本),可能源出邵晉涵南歸所攜本的孔葒谷抄本(今存臺灣),以及源出抱經樓盧氏抄本而又據殿本作了比較多改訂的劉氏嘉業堂本(劉本,后收入百衲本)。這幾本都保存了文獻出處,諱改部分也未改盡,行世后引起許多學者的關注,清輯本的缺憾,也逐漸明朗。其大端主要有:

  其一,懾于清廷的政治氛圍,大量篡改原書中貶斥異族的辭語,也就是陳垣《舊五代史輯本發覆》特別揭示的涉及戎虜夷狄之類字句的任意篡改,如改"虜主"為"契丹主",改"虜騎"為"敵騎"、"獯戎犯闕"改"契丹入汴"、"北戎盜據中夏"改"契丹據有中夏"之類,在在多有。陳垣的考證,在《永樂大典》原卷影印后得到了證實。就現在已經公布的四庫檔案來分析,這些篡改并不一定出于乾隆帝的詔旨,更多的是館臣畏禍而改?!杜f五代史》輯本進呈后,乾隆帝即曾垂詢金人禁行此書的原因,邵晉涵惶恐而致病,幸虧大學士于敏中盡力為之周旋,方得無事。輯本后來一再諱改,就因為此。

  其二,輯錄史文缺漏太多。就當時主要依據的《永樂大典》和《冊府元龜》等書來說,漏輯現象就已經非常嚴重?!队罉反蟮洹番F存本只有800多卷,引用《舊五代史》不足100則,清輯本即漏收了安彥威、馬希范、王弘贄、安從進、李從昶等傳逸文?!秲愿敗反嫖宕墨I超過萬條,清輯本僅輯入三百則,缺漏極其嚴重。

  其三,采輯未廣。就現在所知,宋、元、明三代典籍引有《舊五代史》逸文者,大約超過三十種,當時僅據《永樂大典》、《冊府元龜》、《資治通鑒考異》、《資治通鑒注》、《太平御覽》、《容齋隨筆》六種書輯錄逸文,不少書當時可以見到而沒有用,比方《四庫全書》收錄的《大事記續編》、《職官分紀》等,也有不少是后來才通行的。

  其四,錄文多誤。邵晉涵以后,許多學者從事校訂,中華書局校點本也改正了一千多處,問題仍復不少。試舉幾例?!稌x高祖紀》天福六年七月"辛酉,以前鄧州節度使焦方為貝州節度使"。焦方僅此一見,節度使官高,不應別無表見,參前后史文,可以確定是《舊五代史》有傳的馬萬之誤,"馬"字手書與"焦"字相近,"萬"字俗寫作"萬",增一點則為"方"。再如《唐明宗紀》長興二年二月"詔:諸府少尹上任以二十五日為限。諸州刺史、諸道行軍司馬、副使、兩使判官以下賓職,團防軍事判官、推官、府縣官等,并以三十日為限,幕職隨府者不在此例。"(中華本576頁)同年六月"丙子,詔諸道觀察使均補苗稅,將有力人戶出剩田苗,補貧下不迨頃畝,有嗣者排改檢括,自今年起為定額。"(同上580頁)前一段似乎是對官員上任期限的規定,但不可理解的是為何少尹官高,獨另立程限,而天下之大,各州府道途近遠懸隔,又何能統一規定?查《冊府元龜》卷六三三,此處"上任"作"上佐",兩處"日"均作"月",原詔是對官員任職期限的規定,與上任赴職無關。后一段講均補苗稅,"有嗣者排改檢括"一句很難理解,一是"排改"不詞,二是僅講檢括田苗,何以牽涉到有無嗣子?查《冊府元龜》卷四八八,此處作"自肯者即具狀征收,有詞者即排段檢括",是說有力人戶同意者就照此征收,不同意而有詞訴者,再分段檢括,以作取舍。兩段史文,經此校改,文意方得豁然明曉。與前述人為諱改不同,這是流傳偶誤所致。

目錄

 梁書

  梁書一·太祖紀一

  梁書二·太祖紀二

  梁書三·太祖紀三

  梁書四·太祖紀四

  梁書五·太祖紀五

  梁書六·太祖紀六

  梁書七·太祖紀七

  梁書八·末帝紀上

  梁書九·末帝紀中

  梁書十·末帝紀下


  梁書十一·列傳一·后妃

  梁書十二·列傳二·宗室

  梁書十三·列傳三

  梁書十四·列傳四

  梁書十五·列傳五

  梁書十六·列傳六

  梁書十七·列傳七

  梁書十八·列傳八

  梁書十九·列傳九

  梁書二十·列傳十


  梁書二十一·列傳十一

  梁書二十二·列傳十二

  梁書二十三·列傳十三

  梁書二十四·列傳十四


 唐書

  唐書一·武皇紀上

  唐書二·武皇紀下

  唐書三·莊宗紀一

  唐書四·莊宗紀二

  唐書五·莊宗紀三

  唐書六·莊宗紀四

  唐書七·莊宗紀五

  唐書八·莊宗紀六

  唐書九·莊宗紀七

  唐書十·莊宗紀八


  唐書十一·明宗紀一

  唐書十二·明宗紀二

  唐書十三·明宗紀三

  唐書十四·明宗紀四

  唐書十五·明宗紀五

  唐書十六·明宗紀六

  唐書十七·明宗紀七

  唐書十八·明宗紀八

  唐書十九·明宗紀九

  唐書二十·明宗紀十


  唐書二十一·閔帝紀

  唐書二十二·末帝紀上

  唐書二十三·末帝紀中

  唐書二十四·末帝紀下

  唐書二十五·列傳一·后妃

  唐書二十六·列傳二·宗室

  唐書二十七·列傳三·宗室

  唐書二十八·列傳四

  唐書二十九·列傳五

  唐書三十·列傳六


  唐書三十一·列傳七

  唐書三十二·列傳八

  唐書三十三·列傳九

  唐書三十四·列傳十

  唐書三十五·列傳十一

  唐書三十六·列傳十二

  唐書三十七·列傳十三

  唐書三十八·列傳十四

  唐書三十九·列傳十五

  唐書四十·列傳十六


  唐書四十一·列傳十七

  唐書四十二·列傳十八

  唐書四十三·列傳十九

  唐書四十四·列傳二十

  唐書四十五·列傳二十一

  唐書四十六·列傳二十二

  唐書四十七·列傳二十三

  唐書四十八·列傳二十四

  唐書四十九·列傳二十五

  唐書五十·列傳二十六


 晉書

  晉書一·高祖紀一

  晉書二·高祖紀二

  晉書三·高祖紀三

  晉書四·高祖紀四

  晉書五·高祖紀五

  晉書六·高祖紀六

  晉書七·少帝紀一

  晉書八·少帝紀二

  晉書九·少帝紀三

  晉書十·少帝紀四


  晉書十一·少帝紀五

  晉書十二·列傳一·后妃

  晉書十三·列傳二·宗室

  晉書十四·列傳三

  晉書十五·列傳四

  晉書十六·列傳五

  晉書十七·列傳六

  晉書十八·列傳七

  晉書十九·列傳八

  晉書二十·列傳九


  晉書二十一·列傳十

  晉書二十二·列傳十一

  晉書二十三·列傳十二

  晉書二十四·列傳十三


 漢書

  漢書一·高祖紀上

  漢書二·高祖紀下

  漢書三·隱帝紀上

  漢書四·隱帝紀中

  漢書五·隱帝紀下

  漢書六·列傳一·后妃

  漢書七·列傳二·宗室

  漢書八·列傳三

  漢書九·列傳四

  漢書十·列傳五


  漢書十一·列傳六


 周書

  周書一·太祖紀一

  周書二·太祖紀二

  周書三·太祖紀三

  周書四·太祖紀四

  周書五·世宗紀一

  周書六·世宗紀二

  周書七·世宗紀三

  周書八·世宗紀四

  周書九·世宗紀五

  周書十·世宗紀六


  周書十一·恭帝紀

  周書十二·列傳一·后妃

  周書十三·列傳二·宗室

  周書十四·列傳三

  周書十五·列傳四

  周書十六·列傳五

  周書十七·列傳六

  周書十八·列傳七

  周書十九·列傳八

  周書二十·列傳九


  周書二十一·列傳十

  周書二十二·列傳十一


 列傳

  世襲列傳一

  世襲列傳二

  僭偽列傳一

  僭偽列傳二

  僭偽列傳三

  外國列傳一

  外國列傳二


 

  志一·天文志

  志二·歷志

  志三·五行志

  志四·禮志上

  志五·禮志下

  志六·樂志上

  志七·樂志下

  志八·食貨志

  志九·刑法志

  志十·選舉志


  志十一·職官志

  志十二·郡縣志


 附錄

  進舊五代史表